商南政办发〔2023〕109号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南县支持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商南县支持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南县支持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庭院+”模式,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将“小庭院”打造成为“大产业”,持续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根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及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鼓励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陕乡振发〔2022〕51号)文件精神,结合商南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农户为基本单元,以院落为经营场所,以庭院资源向经济资源转化为核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梯次推进、逐步推广”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废弃土房圈舍,同步整治残垣断壁,提升人居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各镇办每年要着力打造1-2个庭院经济示范村、10个以上示范户,稳步实现发展规模稳中有升,到2025年,力争形成“家家有增收渠道、户户有致富项目”的庭院经济发展大格局。
三、支持范围及标准
(一)全县所有有意愿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优先支持脱贫户、监测户、低收农户。
(二)支持对象为村常住农户。
(三)形成带农益农机制的新型经营主体。
(四)产业奖补标准为1种产业1000-5000元,发展2种以上产业并达到奖补标准的,奖补资金叠加计算,每户奖补上限不超过8000元。
(五)单户界定以户口本为准。
(六)以下情况不予补贴:对总投资额度不足2000元的;实施种植或养殖庭院经济项目属于自产自用不能增加家庭收入的;经镇(办)、村(社区)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四、创新路径
按照“农户自愿、积极引导、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发展自主创业、龙头带动、互助代管、股份合作等庭院经济模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参与劳务得薪金、提供场所得租金、龙头企业得利金、代管代工得酬金、股份合作得现金。
(一)自主创业型。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因地制宜,申请小额信贷等金融支持,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
(二)龙头带动型。发展龙头企业+农户订单模式,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发展庭院订单种植、养殖、加工,通过订单联结企业与农户,促进企农合作共赢。
(三)互助代管型。无劳动能力或外出务工农户,本人不能在自家庭院发展庭院经济,可通过签订协议、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发展庭院经济。
(四)股份合作型。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社的作用,鼓励农户以现金、人力、庭院、技术等方式入股,共同发展庭院经济。
五、扶持重点
我县将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传统手工业、农机服务、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一定规模,“庭院+”模式成效明显的农户给予重点支持。
(一)庭院+特色种植。重点发展蔬菜、林果、花卉、盆栽等特色作物,因地制宜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附加值高的特色经济作物,形成与大田作物差异化、互补性发展,打造一批小果园、小花卉园、小瓜菜园等涉农经济。城乡融合类乡村支持发展时令鲜蔬、名优花卉等,就近满足城市消费需求。
(二)庭院+特色养殖。在不影响村庄环境卫生前提下,选择养牛、羊、猪、鸡、兔、蜂、鱼、虾等适合庭院养殖的特色品种,合理规划庭院生活区与养殖区,实现人畜分离、干净整洁,打造一批小水产园、小养殖园等涉农经济。
(三)庭院+特色加工。传承创新乡村传统工艺,挖掘发展根雕、石艺、绒绣、编竹筐、榨油、古法酿醋(酒)、红薯粉条、手工挂面等传统手工业,突出乡土特色。支持民间手工艺人创办非遗工坊,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深受消费者欢迎的“小加工、小制作、小作坊”等非农经济。
(四)庭院+特色文化旅游。借助辖区内文化旅游资源,指导农户利用自家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打造一批小田园、小民宿等精品田园、美丽庭院。
(五)庭院+生产生活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整村领办、合作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户利用现有庭院开展代收代储、产品代销、原料加工、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指导农户在自家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生活性服务业。
六、扶持举措
(一)加大资金支持。县政府每年拿出100万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以镇办为单位谋划一批庭院经济示范项目,按照程序纳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库进行管理,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庭院经济给予支持。动员社会资本投入庭院经济发展,促进共同发展。
(二)加强金融支持。重点加大脱贫户、低收入户小额信贷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农户发放创业贷款,支持庭院经济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庭院经济特色险种,提升庭院经济风险保障水平。
(三)强化人才支持。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专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庭院经济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庭院经济技术队伍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按比例配备技术人员,为庭院经济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好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强化对农民群众的科技培训,抓好庭院经济种植、养殖、农作物秸秆加工转化、休闲农业等技术推广活动。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工作,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庭院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大消费帮扶。创新“校农结合”“农超结合”“农企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等作用,围绕庭院经济生产、加工、贮藏、运销各个环节,充分利用“互联网+”将种养、加工、销售与电子商务服务有机结合,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抓好产销对接。
七、相关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要充分认识发展庭院经济的重要性,把发展庭院经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庭院经济发展工作专班,专项抓好庭院经济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强指导和服务,实施好各项惠农政策,要解决庭院经济经营户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庭院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抓好规划布局。各镇办要注重优化庭院结构,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结合,与庭院绿化美化相结合,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布局,制定合理的庭院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镇村两级要立足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结合市场需求,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的原则,精心选择发展项目,充分利用房前屋后一切能够利用的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庭院空间,以农户为发展主体,采取多种发展模式,快速推进庭院经济发展。
(三)强化分类指导。各镇办要在广泛开展调研和摸底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产业模式的庭院经济农户进行分类指导,对有意愿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给予资金和技术服务;对有一定经营基础的农户,引导帮助完善思路、健全管理、规范发展、提升效益;对生产经营管理好、技术水平高、经营效益佳的庭院经济农户,在项目、资金、技术、服务上给予重点支持和奖励,促进其发展壮大,建成典型示范户。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宣传发展庭院经济的扶持政策和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注册商标,打造优良品牌,加大宣传,提升本区域庭院经济的知名度。
附件:1.商南县发展庭院经济领导小组
2.商南县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资金申报表
3.2023年商南县发展庭院经济拟补贴户数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