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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zfb-33_/2022-0809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目标责任考核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9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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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市级驻商各单位:

为推动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增强部门和镇办的目标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2年上半年政府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

二、考核对象

承担2022年度市、县政府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和《军令状》下达的重点目标任务的部门和镇办。

三、考核重点

(一)2022年市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1.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九大类40项重点工作任务(详见商南政办发〔2022〕57号文件);2.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八大类75项重点工作任务(详见商南政办发〔2022〕29号文件)。

(二)《军令状》下达的重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一都四区”和“四大名城”建设,涉及经济指标、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包抓工作等具体任务(详见各镇办、各部门签订的《商南县2022年推进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军令状》)。

(三)县政府2022年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其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式

(一)自查总结。各镇办、各部门对照考核重点内容,全面总结上半年推动重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特色亮点,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8月8日下午4时前报政府办201室。

(二)实地核查。8月8日至12日,县政府组建五个考核组,深入镇办和部门,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完成打分赋分。

(三)综合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每个单位考核分值均设置为100分,依据各单位单项工作的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赋予各单项工作不同权重的分值。根据各单位考核事项完成情况,县长评定分值占总分的30%、副县长评定分值占总分的20%,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占50%,最终形成排名。

(四)亮点加分。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表彰、典型经验在省市交流或领导批示、亮点工作接受上级现场会观摩的酌情加分。

五、结果运用

对考核排序在前三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位于后三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考核结果汇总后抄送县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减分体系。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县政府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对于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以考促干,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力促全年取得优异成绩。

(二)精心组织。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考核办、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办配合),县政府办主任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要明确考核范围、考核重点和考核方式,抽调专人负责,组建五个考核组(详见附件2),确保考核工作高效推进。

(三)落实责任。各考核组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为被考核单位打分,确保考核结果实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考核单位要按照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四)严明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对上报数据及完成情况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及时收集各单位材料,认真汇总。考核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核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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