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定”规定和《商南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梳理形成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开。
1.严肃查处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职责职能分工,着力解决乱搭乱建问题。(牵头单位:建工股)
2.严禁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等区域进行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牵头单位:房管中心)
3.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督促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卫星图斑整治。(牵头单位:城镇股)
4.落实中、省、市等上级行业部门关于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要求,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违法行为。负责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质安站)
5.落实上级行业部门关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有关政策要求。(牵头单位:建筑节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