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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地批〔2023〕2号
索 引  号: zrzyj-05_A/2023-0626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商政地批〔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8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朝阳路续建项目用地的批复

 

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送《关于申请划拨朝阳路续建项目用地的报告》(商南住建字〔2022〕201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朝阳路北、火车站线以南编号SNZR23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局,用于朝阳路续建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15662平方米(折23.49亩),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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