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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地批〔2024〕8号
索 引  号: zrzyj-05_A/2024-062700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商政地批〔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萍原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批复

王萍:

你报来《划拨补办出让申请书》收悉。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2024年2月29日商南县自然资源局第二次局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使用的位于城关街道办聚贤街东一排第25号宗地,编号SNZR240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补办出让手续,出让面积102.0平方米,补缴土地出让金10.0368万元,土地用途设定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容积率按照现状三层半设定为小于等于3.72,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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