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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地批〔2025〕5号
索 引  号: zrzyj-05_A/2025-040700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商政地批〔2025〕5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商洛华源实业有限公司挂牌受让SNZR24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商洛华源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收悉。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挂牌出让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受让位于过风楼镇县河口村编号SNZR24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627平方米(折6.94亩),土地用途设定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SNZR2432宗地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1.在建设时必须符合公路红线退让、文物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郭山路控制线10米内731.0平方米(折1.10亩)土地不能修建永久性固定建筑物;2.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绿地率不高于20%。

三、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应严格遵守土地使用条件等规划要求,不得超占超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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