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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南县林普矿业有限公司林普-老道沟石英、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2018年-2023年)治理恢复工程验收结果的公告
索 引  号: zrzyj-05_B/2024-1101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矿产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关于《商南县林普矿业有限公司林普-老道沟石英、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2018年-2023年)治理恢复工程验收结果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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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南县林普矿业有限公司林普-老道沟石英、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2018年-2023年)治理恢复工程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陕自然资规〔2019〕5号)

《关于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到期情况的通知》(商南自然资发〔2023〕100号)等有关要求,我局邀请有关专家于2024年9月15日,对《商南县林普矿业有限公司林普-老道沟石英、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2018年-2023年)治理恢复工程进行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审阅资料、会议审议等方式,经验收专家组审定,拟同意《商南县林普矿业有限公司林普-老道沟石英、大理岩矿》适用期(2018年-2023年)治理恢复工程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商南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股(联系电话:0914-6372192)。

附件:《商南县林普矿业有限公司林普-老道沟石英、大理岩矿》适用期(2018年-2023年)治理恢复工程专家验收意见

商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
  [商南县林普矿业有限公司林普-老道沟石英、大理岩矿适用期(2018年-2023年)治理恢复工程专家验收意见  99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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