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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索 引  号: zrzyj-05_Z/2025-0507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商南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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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和县环保督办的通知要求,结合县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规定和《商南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商南办字〔2021〕22号)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梳理形成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开。

1.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牵头股室: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股)

2.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牵头股室: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股)

3.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工作。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土地收储和供应等环节的审查指导,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强化土地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牵头股室:用途管制与资源利用股)

4.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牵头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站)

5.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探索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修复、治理和奖惩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综合治理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牵头单位:耕地保护股、土地整治中心)

6.负责组织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提出重大备选项目。(牵头股室:地质矿产股)

7.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牵头股室:用途管制与资源利用股)

8.监督、指导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等禁止限制勘察开采区域新设采矿权和探矿权。(牵头股室:地质矿产股)

9.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越界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活动。(牵头单位:执法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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