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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一次性缴齐城乡养老保险咨询 |
留言人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5-06-14 |
联系人姓名 | 董** |
身份证号 | 6125************** |
手机 | 134****0132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已经缴纳了10年养老保险,目前还未满60岁。之前缴费基数低,是否可以一次性交齐?如果可以需要多少钱? |
回复单位名称 | 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25-06-19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来信已收悉,根据《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符合当地规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正常缴费或补缴,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经核查,网友2016年至2024年已存在年度缴费,2010年度缴费本人已补缴,2011至2015年度没有缴费。补缴流程: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需前往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 办理补缴和趸缴核定业务后,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办理缴费业务。(特别提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 重新办理补缴或趸缴核定业务。) 补缴标准: 2011至2014年度补缴档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 2015年缴费增加一个2000档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