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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承包土地进行大棚种植的问题咨询
      留言人 匿名
      留言日期 2017-03-01
      联系人姓名 老*
      身份证号 4203**************
      手机 133****4460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对于承包的农村土地想要搞大棚种植,建设大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资料,找什么部门办理?
      回复单位名称 农业局
      回复时间 2017-03-24
      回复附件 关于承包土地进行大棚种植的问题咨询答复.doc
      回复内容 关于承包土地进行大棚种植的问题咨询答复:
      一、如果在承包地建设塑料薄膜大棚(竹木、钢管结构)种植蔬菜、食用菌的,不硬化土层、且不需要建设附属设施的,不需办理备案手续。
      二、对建设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种植或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的,按照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一)申报程序
      经营者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申报,国土、农业部门备案;
      (二)备案需要提交材料
      1、乡镇政府关于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报告;
      2、签订用地协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签订,乡镇政府鉴证)
      3、设施建设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5、农业部门审查意见;
      6、拟占地平面图;
      7、乡镇、村组公示结果及用地所在村组群众意见;
      8、土地复垦协议;
      9、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营业执照;
      10、环保部门意见
                                   商南县农业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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