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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承包土地进行大棚种植的问题咨询 |
留言人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7-03-01 |
联系人姓名 | 老* |
身份证号 | 4203************** |
手机 | 133****4460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对于承包的农村土地想要搞大棚种植,建设大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资料,找什么部门办理? |
回复单位名称 | 农业局 |
回复时间 | 2017-03-24 |
回复附件 |
关于承包土地进行大棚种植的问题咨询答复.doc |
回复内容 |
关于承包土地进行大棚种植的问题咨询答复: 一、如果在承包地建设塑料薄膜大棚(竹木、钢管结构)种植蔬菜、食用菌的,不硬化土层、且不需要建设附属设施的,不需办理备案手续。 二、对建设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种植或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的,按照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一)申报程序 经营者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申报,国土、农业部门备案; (二)备案需要提交材料 1、乡镇政府关于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报告; 2、签订用地协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签订,乡镇政府鉴证) 3、设施建设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5、农业部门审查意见; 6、拟占地平面图; 7、乡镇、村组公示结果及用地所在村组群众意见; 8、土地复垦协议; 9、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营业执照; 10、环保部门意见 商南县农业局 2017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