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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有关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
留言人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8-08-27 |
手机 | 185****2182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请问目前农村的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怎么报的?在本地住院治疗是怎么报的?在外省住院治疗是怎么报销的? 谢谢! 18********* |
回复单位名称 | 卫健局 |
回复时间 | 2018-08-28 |
回复内容 |
您好!你咨询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问题,根据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在省内、省外住院的我县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政策回复如下: (一)定点医院住院报销办法 (1)设定起付线: 1、省级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3000元,省级二级医院为2000元。起付线以下的所有费用均由患者自负。 2、地市三级定点医院1800元、地市二级定点医院及地市中医院1200元。 3、县级二级定点医院800元。 4、镇(办)一级卫生院300元。 5、年龄不满14周岁的儿童住院起付线按上述标准的70%执行。省市“直通车”报销医院起付线统一执行省市规定。 (2)确定报销比例: 1、省三级定点医院报销55%,省二级定点医院报销60%。 2、地市三级定点医院60%;地市二级定点医院65%。 3、县级二级定点医院75%。 (二)非定点医院住院报销办法:起付线比照省市县镇(办)各级各类别定点医院执行,报销比例下降10%;未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进行技术转诊的,报销比例下降20%。 (三)省市级定点医院确定实行“直通车”报销的,统一执行省市级规定。 感谢您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工作的关注,希望患者能够早日康复。 商南县新农合经办中心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