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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点击量: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科学评价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拟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和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9月28日。调查方式为网络问卷。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为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基础教育学段(不包括中职,下同)的学生,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社会人士3类人群。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各有侧重。每份问卷分为基本信息和选择题两部分。

    三、调查的具体实施

    问卷以二维码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放。被调查者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选择相应身份后进行填答。被调查者选择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特此通告

    商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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