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帮教探视必须提出申请预约,预约申请人可以是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罪犯,也可以是罪犯亲属、监护人及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县(市、区)司法局出示身份证及与被探视人关系证明(如户口本、身份证等)并如实填写《远程帮教探视申请表》。
二、核实信息
县(市、区)司法局核实身份后,通过系统登记探视人信息、扫描上传探视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等依据,填写期望探视日期、探视原因和联系方式,并向相关监狱提出探视申请。
三、审核答复
监狱狱政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答复县(市、区)司法局,答复内容包括:是否予以探视、不予探视的原因、予以探视的日期和时间安排、探视须知和注意事项等。特殊情况应经监狱领导审批后答复。
四、通知反馈
县(市、区)司法局自收到答复2个工作日内负责通知申请人并答复监狱通知情况。县(市、区)司法局要根据监狱答复内容安排视频探视时间;未被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反馈原因。如县(市、区)司法局反馈罪犯亲属、监护人及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人员不能按时会见的则终止预约。
五、视频探视
探视前,双方要检查设备情况,进行探视前的确认。罪犯亲属、监护人及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在视频上出示10- 20秒钟,以便确认。探视交流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监控平台计时、录音录像,监狱民警及县(市、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实时监听、监视。
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或无完全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义务的个人和组织。